者米士即牙可百之公書 4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爾中戰敵與競鬥自何來。詎非由爾慾在爾肢中行戰乎。

2爾曹生慾而無有。爾曹行殺。欲有而不能得。爾曹競敵未嘗得。緣爾弗求。

3爾求而弗接。緣爾求有差。致爾順慾而耗散之。

4汝曹姦人妻女與被姦者乎。豈不知為世之友。乃為神之仇敵。故凡欲為世之友。即為神之仇也。

5汝曹想經有虛言。豈神風居吾等中慾妒乎。

6苐其更施恩。故又曰。神敵傲者。乃施恩與謙輩。

7故汝曹宜服自己與神。拒敵魔鬼。其即自爾遁去。

8爾就神。其即就爾。爾獲罪者乎凈爾手爾二心者乎潔爾心。

9宜為憾恨憂戚哭泣。爾之笑當轉為憂。爾之喜轉為戚。

10爾自卑於主前而其必舉爾。

11吾弟昆乎。勿相訾譭。彼道厥弟兄惡。與審判厥弟兄者。即訾譭法律及審法律。惟若爾審法律。爾並非遵法律者乃審司者。

12有一位設法者。其能救能敗。爾為誰而審他人乎。

13且爾輩說今日。或明日欲詣某城寓彼一年造買賣獲息。

14但爾等不知明日有何。爾生命為何耶即如一陣氣。現少時。即散去。

15且汝曹宜說。若主肯我儕在世而行此與彼。

16惟今汝曹喜於自誇凡如是之喜即惡也。

17故彼知行善而不行者。其即獲罪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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