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與羅馬輩書 4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吾輩則云吾父亞百拉罕依肉。而何獲乎。

2蓋亞百拉罕若以行功得義其有所榮。然非榮於神前。

3蓋經何云。亞百拉罕信神。神因其信而算為義。

4夫行功者其報非從恩。乃從當矣。

5弗行功而信使惡得義者。其信乃算為義也。

6即如大五得表明人無功而受神算為義者之福云。

7人福矣諸禍既免。厥罪亦覆也。

8人福矣神將弗算厥罪也。

9此福獨加于損割者乎。抑亦加于弗損割者乎。蓋吾輩云。亞百拉罕之信以算為義。

10然則以何時算之。於其損割時耶。抑於未損割時耶。非於損割。乃於未割時矣。

11且受損割之號。為未損割信義之表以其為諸弗割信輩之父。致與伊等得算為義矣。

12又為不獨割者。且亦為凡從吾父亞百拉罕未割時信之跡者。之割父。

13蓋亞百拉罕與其種得嗣普天下之許非以律。乃以信之義而得。

14蓋若屬律輩為嗣。信即虛。且許廢。

15因律生怒。蓋無律亦無犯。

16因此由信使許由恩。致許堅於全種。不惟屬律者。且亦屬於吾眾父亞百拉罕之信。

17如經云。我設汝為多國之父。其在所信復活死者而召未來者如現在者之神前。是為吾眾之父也。

18其照所得之言。爾種後將如此而以反望之望信已必為多民之父。

19且其信未弱。不顧已身幾乎百年而殂。並撒拉之胎已死荒。

20其非無信而疑神之所許。乃為壯信歸榮於神。

21因其極信神所許者必能成。

22以此算之為義。

23經錄算之為義非獨為之。

24且亦為吾輩。若信神自死復活吾主耶穌   基督。將得算為義也。

25厥為吾輩之罪被付且為吾輩得義而復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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