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與可林多輩書 10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諸弟兄乎。予弗欲汝不知吾輩之諸祖。曩悉在於雲下。皆度海。

2咸受摩西以雲以海之蘸。

3皆食風之一糧。

4飲風之一水。伊等所飲。乃由隨伊等之風石而出。夫石乃基督也。

5然其間眾多弗悅神之意者。已覆沒於曠野也。

6此諸端昔曾為像以啟吾等。勿發惡慾如伊等所發者。

7又爾輩勿為事偽神。猶伊間之有為者。如經所錄。民坐餔啜而起戲。

8又勿行邪婬如其中之有行者。而一日傾覆者二萬三千。

9又勿試基督。如伊等中之有試。而亡於蛇矣。

10又勿譵怨如伊等中之有譵怨而死於殄暴者。

11此各端在伊等為像而書之。為吾輩末世者之鑒戒也。

12是以揣已而立者。慎恐跌。

13汝曹未被惑惟如人之所常被。神乃信誠。必不忍汝被惑過爾能。然將被惑際。即啟汝脫路。使汝能堪矣。

14故吾至愛輩。爾宜棄敬偽神之事。

15吾與爾語猶智輩。汝當自付予言。

16吾儕所祝之福爵。豈非基督血之通。吾手所擘之餅。豈非主身之共。

17因吾眾共一餅者。雖多而為一餅一身也。

18汝觀以色耳勒之肉輩。凡食犧牲者豈弗同祭臺歟。

19則我何言以偽神為物乎。抑以祭偽神之物為物乎。

20但吾云。異民所祭。非祭神。乃祭諸魔。然吾不欲汝等與諸魔共享。

21汝弗能飲主之爵。與諸魔之爵。弗能共主之席。及諸魔之席。

22吾儕豈欲觸主以憎忌乎。豈強過之耶。○

23吾於凡事無有弗可。然有弗宜。無有弗可。然有弗益於建德。

24凡人勿求己益。而宜求他人之益。

25凡有貿於屠肆者。汝食勿問。為忌心。

26蓋溥地盈物。悉屬主也。

27苟有不信者邀汝。汝若欲赴。凡所設於汝前者食之勿訊。為忌心也。

28人或有云。此曾祭於偽神。汝則勿茹。以為指示者。兼為忌心也。蓋溥地滿物。悉屬主也。

29予所言忌心者非汝。乃他人之忌心也。蓋吾自主為何受他人忌心之審乎。

30凡物賴神恩見賜。我緣何被他人誣枉為予歸恩之物乎。

31故汝曹或餔或啜或作悉宜為神之榮。

32而勿磯如大輩與厄利革及神之會。

33即如我以眾事務悅眾人。弗求己益。而求眾益。欲伊等獲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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