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利未輩之書 27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賀華謂摩西曰

2言於以色耳勒之子輩。且告伊云。凡人專許與神者其人將依爾之價而與耶賀華。

3且爾之價。若為男子自二十歲至六十歲者。價則五十[口私]咖𡀔銀。照聖所之[口私]咖𡀔。

4若女子。爾之價則三十[口私]咖𡀔。

5若自五歲至二十歲者。爾之價男則二十[口私]咖𡀔。女則十[口私]咖𡀔。

6若自一月至五歲者。爾之價男則五[口私]咖𡀔銀。女則三[口私]咖𡀔銀。

7若六十歲已上者。爾價男則十五[口私]咖𡀔。女則十[口私]咖𡀔。

8若其窮過爾之價其宜親至祭者之前。祭者價之。所價者照依厥能。

9若為畜牲。人以之為祭與耶賀華。凡所奉與耶賀華者皆為聖矣。

10其勿更之易之。即好易醜。醜易好。苟其以畜易畜。則被易者與易者皆為聖矣。

11若為不淨之畜。伊所不奉為祭與耶賀華者。則送其畜至祭者之前。

12祭者價之。無論好醜。汝祭者所價。必照如是。

13若其贖之。則照爾擬之價而加五分一之銀。

14又凡聖屋以為聖與耶賀華者。則祭者價之。無論好醜照祭者所價。即為定矣。

15若彼聖之者欲贖其屋。則照爾擬之價加五分一銀與之。而屋即歸於彼矣。

16若人聖與耶賀華以幾分產業之田。則爾擬價將按其中之種。一啊嘛咡之薏苡種。則擬五十[口私]咖𡀔銀。

17若彼聖田自[口玊]吡喱之年。依汝所擬為定。

18倘彼聖田於[口玊]吡喱之後。則祭者與之算銀而照其尚有之年至[口玊]吡喱之年。汝則減其價。

19若彼聖田者欲贖之。則照爾擬之價加五分一之銀與之。而田則為定於彼矣。

20若彼不贖其田。或賣與他人。則永不得贖矣。

21且其田既出於[口玊]吡喱。則為聖與耶賀華。如奉送之田。歸與祭者為產業矣。

22若人聖與耶賀華以己所買之田。非厥祖業之田。

23則祭者將與彼算爾擬之價銀。至於[口玊]吡喱之年其宜送爾擬之價於彼日。如奉聖物耶賀華然。

24於[口玊]吡喱之年其田則歸與賣者。即歸與業主。

25且凡爾擬之價。悉照聖所之[口私]咖𡀔。二十咖咡啊為一[口私]咖𡀔。

26惟初生之畜。本為耶賀華之初生者。無人可聖之。無論牛羊悉為耶賀華者也。

27若為不淨之畜則照爾擬之價加五分一而贖之。倘或不贖。則照爾擬之價而沽之。

28但凡貢禮物與耶賀華以由己所有之奴僕中畜牲中。或產業田之中者。則不得賣。不得贖。凡禮物為至聖與耶賀華焉。

29凡人所貢之禮物不得贖。乃必致於死。

30又凡地之什一者無論地之種。樹之實。為耶賀華者是為聖與耶賀華焉。

31若人欲贖其什一者。則加五分之一。

32論牛羊之什一。凡過棍下者。第十為聖與耶賀華。

33無須細觀好醜。又勿易之。被易者。與易者俱為聖。然不得贖也。

34且耶賀華在西乃山命此諸誡與摩西因為以色耳勒之子輩者焉。

論利未輩之書終

Blog
About Us
Message
Site Map

Who We AreWhat We EelieveWhat We Do

Terms of UsePrivacy Notice

2025 by iamachristian.org,Inc All rights reserved.

Home
Gospel
Question
Blog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