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與羅馬輩書 6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吾儕將何謂耶。豈居於罪使寵益多乎。

2非也。吾輩既死於罪。何由稍生於是乎。

3汝等豈不知吾凡領耶穌   基督之蘸者。皆於其死而領蘸也乎。

4蓋吾輩受蘸於其死而偕之同塟。致如基督以父之榮。自死中復活。如此吾輩亦行於生命之新矣。

5蓋吾若同植於厥死之像將必與之復活也。

6吾儕知吾舊人同基督而被釘十字架。以毀罪之軀致吾弗再役罪。

7蓋死者罪已脫也。

8吾因知基督自死中復活者。弗再死。死永弗王之。

9吾輩固信倘同基督而死將亦與之而生。

10蓋其死也。死一次以為罪。其活也乃為神現活。

11汝曹亦然。宜自算由吾主耶穌   基督死於罪而活於神。○

12是以罪勿容王于汝腐身。致殉其諸慾。

13且勿施汝諸肢體於罪。致為橫逆之器。乃施已於神。如由死而生者。且施諸肢體於神為義之器。

14緣汝弗屬律下。乃屬寵下。罪再弗王汝等矣○

15然則何也。吾儕因弗屬律而屬寵。將犯罪乎。

16非也。汝等豈弗知。汝所役以順之者。即為所順者之僕或罪之致死。或順之致義乎。

17今宜頌謝神。因汝先為罪之僕。而今專心順所付之教模。

18則脫罪而為義之僕矣。

19吾因汝肉之弱以人情而言。如汝向施已肢體役邪惡而成惡。今亦然施已肢體役義而成聖。

20蓋汝等為罪僕際。已脫於義。

21彼時汝獲何利於今所羞之諸情。蓋此情之終即死也。

22但汝今已救於罪而為神之僕。獲聖為利。且常生為終蓋。

23罪之報即死也。神之賜乃由吾等主耶穌   基督而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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