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五得詩 66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與樂師之長之詩歌

1諸地乎。歡呼與神。

2歌厥名之榮。使厥讚榮。

3言於神。曰。爾諸行何可畏哉。由爾權之大爾仇將自服與爾。

4全地將崇拜爾。歌與爾。歌與爾名。[口私]嚹。

5來觀神之諸行。於其行向人之子輩其為可畏也。

6其變海為旱地。伊等之腳行通洪水。在彼我輩悅于之。

7其永以厥權治理。厥眼觀諸國。不容違逆輩自舉。[口私]嚹。

8爾眾民乎。祝我等之神使厥讚之聲得聞。

9其安我魂于生。不令我腳被移。

10神乎。蓋爾有試我等。爾試我等。如傾銀然。

11當時爾帶我等入網。放苦楚我腰上。

12又使人騎我首。我等走進火及進水。爾方帶我出而入豐足之地。

13我將帶焚祭進爾堂。我將酬諸許與爾。

14即患難時唇所言口所道者也。

15我將獻肥犧焚祭牡綿羊同香。我將獻牡牛同牡山羊與爾。[口私]嚹。

16凡爾畏神者。來而聽我述其如何行為我魂。

17我呼之以口。其舉以我舌。

18若我心務惡逆。耶賀華則不聽我。

19而神確聽我。留心於我禱聲。

20神當受祝矣。其未有不顧我禱。未有不慈悲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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