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們之俗語 30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加子阿古兒之言。即預語。其人語於依地以路。即於依地以路並烏加路。

2吾固愚魯過人。兼無人之知識。

3又未學智。非有聖者之明哲。

4孰有升天。與降下。孰有握風於己手。孰有注水於衣。孰定全地之末。其名為何。其子之名為何汝能告我乎。

5神之各言乃清。其為賴之者之牌。

6汝勿加增其言。恐其責汝。及人知汝為謊者。

7我有兩件事情問汝。勿隱之於我死之先。

8移虛謊遠我。賜我非貧又非富。養足我以糧。恐我得飽而不認爾。且云。孰為耶賀華。

9或恐我為貧而行竊。及虛呼神名。

10勿詆僕於其主。恐其詛汝。而汝為得罪矣。

11有一代人詛父。及不祝母。

12有一代人在己視為清。然而未嘗滌去己之污穢。

13有一代人之目何其高哉。睫毛乃向上。

14有一代人之齒似刃。大牙似刀。以吞卻貧人自地上。窘乏者自人間。

15馬蜞有二女呼。給。給。有三物從不見夠。又四物不言。足矣。

16即墳穴。石胎。未滿水之地。不言足之火。

17戲父及慢母之目。谷之鴉將啄之出。而嫩神鷹食之。

18有三件事我見太奇。有四件事我所不明者。

19即神鷹之道在空中蛇之道在石上。船之道在海中。人之道偕女子。

20淫婦之道如是焉。即其食己抹口而云我無作惡事。

21蓋三件事地不得靜。蓋四件事地不能堪。

22蓋僕既王。愚者既飽以食。

23可恨之婦人既嫁。及婢既嗣主母。

24有四物在地上為細小者。然伊為至靈。

25即螻蟻乃一無力之民。然能備食於秋。

26兔無非一弱民耳。然能造穴於巖中。

27螞蚱無王。然飛向有行列。

28蛛蜘握持以手而在於王宮。

29有三物善行。又有四物善走。

30獅為獸中之至勇者。總不為何而轉。

31及獵犬。及牡山羊及無人起攻之王。

32若汝自舉狂行或起惡念。則置手於口。

33鼓怒生爭。固如擾乳成油。擰鼻出血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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