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利未輩之書 17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賀華謂摩西曰。

2言於亞倫與厥諸子及舉以色耳勒之子輩。且告伊云。耶賀華所命者即此。曰。

3凡屬以色耳勒家之人。彼於寨內或寨外宰殺一牛。或羔。或山羊。

4若不帶之至眾者之堂門獻於耶賀華堂前與耶賀華為祭。血將必報於其人。血被其流。其宜見殄於厥眾之中

5以使以色耳勒之子輩帶奉於野之犧牲。皆帶與耶賀華至眾者之堂門付祭者。獻之與耶賀華為和祭。

6祭者將灑其血於眾者堂門耶賀華之祭臺上。並焚其膏為飴香與耶賀華。

7伊等將勿再獻犧牲與魔鬼。即伊曾隨去行邪者也。是將為伊永例。傳及世世。

8又爾將謂之曰。凡屬以色耳勒家之人。與寓汝間之異客。彼奉焚祭或犧牲。

9倘不帶之至眾者之堂門獻與耶賀華。其人宜見殄於厥眾之中也。○

10又凡屬以色耳勒家之人與寓爾間之異客。彼吃何血者。吾必怒對之。及殄之於厥眾之中。

11蓋人之命在於血。我曾賜血與爾祭臺上。以為爾魂和神。蓋為魂和神者乃血也。

12故我昔謂以色耳勒之子輩曰。爾中無許人食血。即寓汝間之異客亦勿食之。

13又凡屬以色耳勒之子輩。與寓汝間之異客。所有獵獲可食之禽獸。亦宜倒出其血。以土揜之。

14蓋血為眾生之命。因以血代命。故我昔謂以色耳勒之子輩云。汝曹勿茹何血。蓋眾生之命在於血。食之者將被殄也。

15凡食自死之生口。或被獸咬之生口者。無論爾本國人與異客。俱宜浣衣浴體。被污至夕。則為淨矣

16若不浣衣。並不浴體。則自負厥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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