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利未輩之書 22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賀華謂摩西曰。

2言於亞倫及厥諸子。致伊自離於以色耳勒子輩之聖物。並致勿污我聖名於伊所聖與我之物。吾乃耶賀華焉。

3言之曰。凡屬爾族譜中之子輩。彼有不淨而就以色耳勒之子輩所聖與耶賀華之聖物。其人必見殺於我前。吾乃耶賀華焉。

4凡亞倫之嗣有癩疾者。或病血淋者。則勿食聖物以至其淨。凡摩近屍骸之不淨者。與人所遺之種。

5或摩可被污之已死匍行物。或摩可被污者所有之不淨處。

6凡摩之則被污至夕。非浴體則勿吃聖物。

7日既落。方為淨。而後可吃聖物。因是為其養活者也。

8凡自死與被獸咬者其勿食之以污己。吾乃耶賀華焉。

9且伊宜守我禮法。若然廢之。恐為之負咎而死。吾乃耶賀華聖伊者也。○

10無異客可食聖物。即祭者家之寄寓者與僱來之僕。亦不可食之。

11惟若祭者用價所買之人可食。與奴婢之兒女生於厥家者可食其之食。

12若祭者之女嫁與異客者。不可食祭祀之聖物。

13若然祭者之女守寡。或被出。無子而歸父家。如於幼時然。可食其父之食。惟異客不可食。

14苟無知而誤食聖物。則加五分之一賠還連聖物送與祭者。

15又伊等勿污以色耳勒子輩所奉與耶賀華之聖物。

16伊食彼聖物時。勿忍伊負罪。蓋我耶賀華聖伊者也。○

17耶賀華謂摩西曰。

18言於亞倫與厥諸子及舉以色耳勒之子輩。且告伊云。凡屬以色耳勒家之人。與在以色耳勒中之異客。彼將奉犧牲為其所許。及為其願祭。奉與耶賀華為焚祭者。

19宜在乎誠心奉一無疵之牡牛。或綿羊。或山羊。

20凡有疵者。則勿奉。蓋不見納為爾也。

21凡奉和祭之犧牲與耶賀華。以成厥許。或奉願祭。以牛。或綿羊。宜用完全無疵者方得見納。

22傷目者。斷拆者。受傷者。有瘤者。有癩者。有痂者。此等勿奉與耶賀華。並勿焚之於耶賀華之祭臺上為焚祭。

23凡牛或羔身上有何多少者可以奉為願祭。但為許願則不見納矣。

24又爾奉與耶賀華勿以壓着者。打着者。折着者。砍着者。又勿以是為祭物於爾之方。

25又爾勿由異客之手而奉食物於爾神。因伊中有責處。伊中有責。故不見納為爾矣。○

26耶賀華謂摩西曰。

27牛羊生出時偕母七日。自第八日之後用為焚祭與耶賀華。則見納矣。

28無論牝牛與牝綿羊。爾勿同日宰之及其子。

29又汝曹將奉感謝之祭與耶賀華時。獻之在乎誠心。

30吃之宜即日。勿留至明旦。吾乃耶賀華。

31故汝輩宜守我諸誡而行之。吾乃耶賀華。

32爾勿污我聖名。我將受聖於以色耳勒子輩之間也。吾乃聖爾之耶賀華。

33昔導爾出以至百多方以為爾神者。吾乃耶賀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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