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復示律書 22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汝睹昆弟之牛羊走錯。勿不顧。須牽回與他。

2若不近汝。或不之識。則牽至己家偕汝。待其尋而還之。即厥驢。厥衣。與凡汝昆弟所失之瑣物亦然。

3汝遇之。須照行。勿不顧。

4汝睹昆弟之驢或牛跌在路旁。勿不顧。須扶之起。○

5女勿穿男服。男勿穿女衣。蓋凡如是者。與爾神耶賀華為可惡也。

6若偶見鳥巢在汝前路上或何樹中。或地上。無論鳥子與卵。其母伏著鳥子或卵。汝取子勿連其母。

7乃釋母去而取子。是與汝輩為好。可致延年也。

8爾建新屋時。屋背週圍須造欄杆。人或自彼跌落。無致血歸汝屋也。

9勿以各樣種播汝葡萄園。恐汝所播種之實。與葡萄園之實為污也

10汝勿以牛驢同牢。

11勿同穿各樣衣服如羊裘之與幼麻布然。

12汝蔽體衣之邊。宜週圍緝辮。○

13若人娶妻。進與之。即惱之。

14以惡言罵之。以污名加之。而云。吾娶此女。就之之際。見其非處子也。

15則該女之父母。宜取女之貞號帶與城門內之老輩。且告伊云。

16吾女與此人為妻。而彼惱之。卻又以惡言罵之。

17云。吾見爾女非處子也。然斯為吾女之貞號焉。隨攤其布在該城老輩之前。

18老輩將責其人。

19並罰一百個[口私]咖𡀔銀。而給與該女之父。因其除去以色耳勒輩之處子污名也。女仍為厥妻。終生不得棄之矣。

20且若是情為確。委不見女之貞號。

21則帶該女出其父家之門。同城之人可投之以石。致死。因其在父家為娼。有行邪於以色耳勒中耳如是則除去爾間之邪惡也。○

22如獲人偕有夫之婦苟合。則姦夫姦婦必致於死。如是則除去以色耳勒間之厲端也。○

23已受聘之閨女如人遇之於城內而與之苟合。

24則汝宜帶伊二人至彼城門。投之以石。致死。屬在城內。其女因不叫喊。其人因污鄰者之妻耳。如是則除去汝間之邪惡也。

25如人遇已受聘之女在田野強之與合則獨姦女者死。

26但勿處置其女。在女。無該死之罪。蓋是情者如人之兇殺厥鄰然蓋其遇已受聘之女於田野。

27女喊而無人救之耳。○

28如人遇未受聘之女。強之與合。被獲。

29則姦女者給五十個[口私]咖𡀔銀與該女之父。而女便為厥妻矣。因其已污之終生不得棄之也。○

30人勿娶厥父之妻。勿露厥父之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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