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審司之書 17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有一以法而因山人名米加。

2其謂厥母曰。爾失去之一千一百箇[口私]咖𡀔銀。而爾之所咒所言在吾耳矣。卻其銀在偕我。我取之矣。厥母曰。吾子爾當受福自耶賀華矣。

3其既還那一千一百箇[口私]咖𡀔銀與厥母。厥母曰。此銀已出吾手為吾子我已全奉與耶賀華以造一位塑像。一位鑄像矣。故今我還之於汝。

4惟其還與厥母。厥母取二百箇[口私]𡀔咖銀給鑄匠。鑄匠以之而塑一位神像。一位鑄像。是皆在米加之屋內。

5其人米加有一間神堂。造一𠲖[口科]嘚及㖒[口隙]啡。其聖厥子輩中之一為厥祭者。

6當日以色耳勒無王。各行在己視為宜者。○

7時有一年輕人屬如大之支本利未人從畢大利希麥如大出而寓彼。

8其人離畢大利希麥如大邑欲覓。一所在棲身。來到以法而因山米加之家。于路上。

9米加問之曰。爾何來。其答之曰。我乃利未人自畢大利希麥如大欲往覓一所在棲身。

10米加謂之曰。偕我處而與我為父為祭者。吾將年中給爾十箇[口私]咖𡀔銀。一套衣服。並爾之糧食。其利未人遂進內。

11該利未人偕其人處。己見心足。該年輕人與之如厥子輩中之一。

12米加聖該利未人。而該年輕人變為厥祭者在米加之家焉。

13米加曰。今我知耶賀華將福我。因我有利未人為吾祭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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