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利未輩之書 19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賀華謂摩西曰。

2言於舉以色耳勒子輩之眾。且告伊云。汝曹宜為聖。因我為聖耶賀華爾神。

3爾各宜畏敬父母。守吾[口撒]咟。吾乃耶賀華爾神。

4爾勿歸於偽神。亦勿鑄神像與己。吾乃耶賀華爾神。

5若爾獻和祭之犧牲與耶賀華。在乎誠心獻之。

6所獻者宜即日及明日食之。若至第三日尚有。則宜焚之以火。

7若於第三日食之。是為可惡。必不見納矣。

8故凡食之者。將負厥罪。因污耶賀華之聖物。其人宜被殄於厥眾之中。

9又穫汝地方之禾時。勿穫盡汝田之諸隅者。亦勿斂淨散穀。

10又勿拾淨汝園葡萄之散者。汝園葡萄亦勿各毬皆摘淨。宜留之為貧者與異客。吾乃耶賀華爾神也。

11爾勿偷。勿行偽。勿相謊。

12勿以我名誓假願。勿污爾神之名。吾乃耶賀華也。

13勿騙爾鄰類。並勿盜之。傭者工錢爾勿留滯過夜。

14勿咒聾者。勿置躓木於瞽者之前。但宜畏神。吾乃耶賀華也。

15爾勿行不公於審判。勿矜貧者。勿重貴者。惟以公正而審爾鄰類。

16勿上下走似眾間之好管閑事者。又勿看流汝鄰之血。吾乃耶賀華也。

17爾惡兄弟勿在心。于凡責鄰類亦勿忍罪加之。

18勿報仇。勿懷何恨而攻爾眾之子輩。乃宜愛鄰如己。

19吾乃耶賀華也。爾宜守我律例。勿容爾畜與異類交。勿以雜種播汝田。勿以幼麻渾羊毛以造袍穿。

20又凡與已許夫之婢行淫。婢未贖身。未得自主。宜受鞭撻。然伊不致於死者。因婢未得自主故耳。

21其將帶厥罪祭以一牡綿羊。至眾者之堂門與耶賀華為厥罪祭。

22祭者則以罪祭之牡綿羊獻於耶賀華前。為其所行之罪和神。而其罪則獲赦矣。

23且汝曹將進其地。植各樹為食時。則算其果如無損割然。三年如無損割與爾。勿食之。

24但第四年各果將被聖。以頌謝耶賀華。

25于第五年方食其果。致得結果蕃滋與汝。吾乃耶賀華爾神也。

26又汝勿食帶血之物。勿用法術。勿擇時候。

27勿剪汝頭之角髮。勿毀汝鬚之角。

28勿割汝肉以為死者。及勿鋟記號於身上。吾乃耶賀華也。

29汝勿許女為娼。恐其地之人隨之行淫而全變為奸惡。

30汝曹宜守我[口撒]咟。敬我聖所。吾乃耶賀華也。

31勿從有邪術者。勿求左道者以被其污。吾乃耶賀華爾神也。

32爾見皓首者須起身。尊敬老者。兼畏汝神。我乃耶賀華也。

33若異客在爾地方偕汝住。勿難為他。

34但彼偕爾住者如產於爾間者然。當愛之如己。蓋爾曾為異客於以至百多之方。吾乃耶賀華爾神。

35爾將勿行不公於審判。於量度。於稱兌。於估計。

36爾宜用公平。公秤。公𠲖吪。及公𡆘。吾乃耶賀華爾神。昔帶爾出以至百多方者。

37故此汝輩宜遵我諸律例。諸審判而行之。吾乃耶賀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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