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路加傳福音之書 18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1 耶穌又對伊等說比方。以示人當常祈禱而勿怠。

2曰。或邑有一審司。不畏神。不理人者。

3該邑有一寡婦來之曰。代公報我仇人。

4一時其不肯。及後自思云。雖我不畏神。不理人。

5然因此寡婦勞我。我將代報之。否。其以常來加擾我。

6主曰。爾覺其不公審司所講。

7而神詎非代報己日夜求之選輩。其為伊豈緩乎。

8我告爾。其迅代報之。雖然人之子既來將見此信於地上乎。

9又對或思自為義而輕視他人者其設比喻。

10二人登堂祈禱。一是法利西人。一是徵餉者。

11其法利西人獨立而禱如是云。神。我感謝爾。以我非像他人強索者。不公者。姦人妻者。並非像此徵餉者。

12每七日我齋戒兩次。與於我所有中獻各十分之一。

13惟其徵餉者至舉目高天亦不敢行乃拊己胸曰神慈悲我罪人

14我告爾此人下去歸家。比那人更為義。蓋凡自舉者。將被使下。自卑者。將被使上。

15時有人帶嬰兒與耶穌欲其摩之。門徒既見即責之。

16但耶穌呼伊來曰。許嬰兒來我。勿禁之。蓋神之國載是也。

17我確語爾。凡弗如嬰兒而受神國。不可進之。

18或憲問之曰。善師。我當行何可獲長生。

19耶穌答之曰。爾為何稱我善。止一為善者即神。

20爾曉諸誡勿淫人妻。勿殺人。勿行竊。勿作假證。尊敬爾父爾母。

21對曰。凡此我自幼至今守矣。

22耶穌聞是情。謂之曰。爾猶缺一伴。爾悉賣所有者而施與窮人。則爾將得財於天。且來從我。

23其聞此甚慾。蓋是巨富。

24耶穌見其愁煩。曰。彼有財者詎非僅進於神國。

25蓋一富人進神國。比駱駝穿針眼更易。

26聞此者曰。則誰可得救。

27答曰。人所不能行之事。神能行之。

28彼多羅曰。夫我等離諸而從爾。

29答伊等曰。我確語爾。無人離家。及雙親。兄弟。妻兒。為神之國。

30而非得於斯世大更多。及於來世長生焉。

31其呼十二使徒謂之曰。卻吾儕上往耶路撒冷且預知凡所錄及人之子將得驗。

32蓋其將被解與異民將被戲弄逼迫與被人唾涎。

33又伊將鞭之。殺之。而第三日後其自死復活。

34但伊等不明是情。此與伊等為說隱。且伊不知所云。

35耶穌去近耶利可時。遇或盲人坐路旁乞。

36聞眾經過。問此何故。

37伊等告之曰。拿[口撒]勒之耶穌經過。

38其人即呼曰。耶穌   大五得之子矜憐我。

39先行者責之。慾其勿呼。但其越大呼曰。大五得之子矜憐我。

40且耶穌立着。命伊帶來與之。既近問之曰。

41爾欲我行何與爾。對曰。主賜我得見。

42耶穌謂之曰。受得見。爾信救爾矣。

43其立刻得見而隨耶穌榮神。眾民見之皆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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