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五得詩 109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文言文

大五得詩與樂師之長者

1我讚之神乎。求勿緘默。

2蓋惡者之口及欺騙者之口已開對我。伊對我講以謊舌。

3圍我以恨洩之言。及無故攻我。

4蓋我愛者為我敵。惟我自付與祈禱。

5伊等以善報惡。以惡報愛。

6求爾立惡者在其上。立[口撒][口但]佇其右手邊。

7其將受審時宜見定罪。及轉厥禱為罪。

8宜少厥日。別者宜受厥職。

9厥子宜為孤。厥妻宜為寡。

10厥子宜常為流蕩無依。求乞。丐食於伊荒處。

11強取者宜奪其所有。遠人宜壞其工勞。

12宜無人憐之。並無恤伊孤者。

13厥親屬宜被斬絕。伊後代之名宜被塗抹。

14伊祖父之罪惡耶賀華宜記着。並不容伊母之罪見免。

15伊罪宜常在耶賀華前。致其割斷為之之念記自世間。

16因其不記念施仁。惟捕窮乏者。及殺傷心者。

17其愛詛咒。詛咒宜歸之。其不悅祝。祝宜遠之。

18其衣已以詛咒如以衫。如是詛宜入厥腸如水。入厥骨如油。

19其咒與之為蔽體之衣。為常束之帶。

20是由耶賀華宜為我仇及言惡攻我魂者之報也。

21神耶賀華乎。施與我為爾名。因爾慈悲為好。懇救我。

22蓋我窘乏及心內受傷矣。

23我之去如影滅。上下搏如螞蚱。

24吾膝見弱因齋。身瘦為肥膏。

25我與伊為戲笑。伊望我便搖首。

26吾神耶賀華乎。助我。救我依爾慈悲。

27令伊知此為爾手。為耶賀華爾所成者。

28伊宜咒惟祝爾。伊起宜見羞。惟使爾僕喜悅。

29我敵宜見衣以辱。自蔽體以伊已羞。如以披帛然。

30我將大讚耶賀華以口。讚之於眾中。

31蓋其將立在貧者之右手。以救之自彼定罪伊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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