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希伯來人書 7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蕭鐵笛譯本)-繁体中文

1這麥基洗德,即撒冷王,亦即至高 神的祭司。昔亞伯拉罕殲滅諸王凱旋時,麥基洗德曾出迎為他祝福,

2亞伯拉罕也將所有物分出十分之一贈麥基洗德,其名稱之譯意,第一為公義之王,繼則為兼撒冷王,即和平之王。

3彼無父無母,無族譜,既無時日之始,復無壽命之終,唯與 神的聖子相似,永為祭司,

4試思先祖亞伯拉罕竟以戰利品十分之一相贈,則其人如何尊貴可知。

5夫利未子孫之任祭司職者,奉有命令,可依法從人民征收十分之一,即取之於自己的弟兄,儘管他們同是出自亞伯拉罕的人。

6但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血統,反從亞伯拉罕取十分之一而替那寵受諾言者祝福。

7無可否認,位卑者須受位高者之祝福。

8在此,不免於死的人取十分之一;在彼,則有書為證,證其不死。

9甚至可說,利未固然征收十分之一,但他曾通過亞伯拉罕被征去十分之一,

10因為麥基洗德遇見其祖父時,他尚在祖父的腰際。

11是故,假定這利未祭司職位能使人臻於完善,而人民係據此以接受法律,則何須另起用一與麥基洗德等次相承的祭司而不提名承襲亞倫?

12祭司職位既已變更,則法律亦非更改不可。

13斯言所指,屬另一支族,該支族向無供奉祭壇者。

14我們的主,明明出自猶大,對該支族有關祭司的事,摩西從未道及,

15若另有一祭司起來,與麥基洗德相似,則此事更明顯;

16其人非循規定人身的法令而立,實係憑藉不可分解的生命力而立,

17因其已有證言,即『汝永為祭司,與麥基洗德等次相承』。

18以前的法令,荏弱而無濟於事,祗得作廢。

19法律固然一無成就,可是帶來了一美好希望,藉此我們可與 神接近。

20這次非無誓言,可是他人成為祭司,無需誓言。

21這一位,是用誓言設立的,立之者語之曰:『主已立誓,誓而不悔,汝永為祭司,與麥基洗德等次相承』。

22既如此,耶穌便成了一更美好的契約的保證。

23誠然,歷任祭司的人,為數甚眾,其所以不能留職,是因為有死亡。

24可是祂,因其永遠長存,遂保有不更易的祭司職;

25又因其代人說項而長生,祂也能絕對拯救那些通過祂去趨承 神的人。

26像這樣聖潔而無不善、未玷污而遠罪人、並且高出天際的大祭司,正適合吾人之所需。

27祂毋須像一般大祭司,每日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為人民的罪獻祭,因為祂祗須一次將自己獻上。

28人皆有缺陷而法律任命之為大祭司,但是在法律之後而有的誓詞,是任命一位永恆完善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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