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馬太福音書 5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蕭鐵笛譯本)-繁体中文

1耶穌眼見成群結隊的人,乃上行登山。方坐下,徒眾即趨前,

2於是開口訓誨,說:

3『虛懷若谷者有福,昊天之國屬之;

4哀悼悲慟者有福,彼輩必得慰藉;

5溫順柔和者有福:彼輩必承受大地;

6為正義飢渴者有福,彼輩必得滿足;

7慈善為懷者有福,彼輩自身必獲恩慈;

8心地清白者有福,彼輩必覲見 神;

9從事和平者有福,彼輩將被稱為神子;

10為正義受迫害者有福,昊天之國屬之。

11福矣哉,一旦你們因我受譴責、遭迫害、並蒙種種惡名之冤!

12宜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際間有莫大報酬;在你們以前,人們正是如此加害於諸先知。

13『你們是大地的鹽:鹽若失了味,何能使之再鹹?它既不復有其效用,唯有棄之於外,任人踐踏。

14你們是世界的光:一座建築在山上的城,是無法掩蔽的。

15人們燃燈,未有藏之於斗下者;必然置之於台上,俾其燭照所有屋內的人。

16務必使自己的光輝,在世人之前,如此照耀,庶幾世人都看出你們的善行而歸榮與你們在天際間之父。

17『莫以為我來是要破壞法律或諸先知;我並非為破壞而來,實欲促其完成。

18阿們,我告訴你們!非至天、地都消逝,萬事皆實現,法律的一鈎或一點,絕對不容廢除。

19是故,任何人若觸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如此教範人,其在天國,必被稱為渺小者:任何人遵行誡命而又如此教範人,其在天國,必被尊為大。

20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為人之正直,能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你們斷無由躋身於天國。

21『汝等嘗聞誥誡古人之言:「不可殺人;」殺人者,罪無可逭。

2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對自己弟兄動怒的人,難免受批判;呼弟兄為「拉加」者,難免上法庭;出言稱「魔利」者,難免地獄之火。

23倘若你至祭壇獻禮,忽然回憶你的弟兄對你有所不滿,

24姑且將禮物留在壇前,先去與他和解,然後回來獻禮。

25你同對手尚在途中,宜速與之敦睦,以免他將你送法官,法官交差役,卒被投入監獄。

26阿們,我告訴你!非至你付清最後一文,你斷不能出獄。

27『汝等嘗聞曩有言:「不可姦淫;」

28可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了慾火的人,他心中已犯姦淫。

29以故,倘若你的右眼使你墮落,寧可把它捥掉:與其讓全身投入地獄,莫若喪失器官之一為有益。

30倘若你的右手使你墮落,寧可把它捥掉:與其你全身陷入地獄,莫若喪失一肢之為愈。

31『曩有言:「休妻者可出一紙離婚書;」

32可是我告訴你們,出妻者除非是事涉淫亂,就無異驅使她去犯姦淫,而任何人娶此女人,亦犯姦淫。

33『汝等又聞誡古人之言,「不可發偽誓;應對主履行誓言。」

34可是我告訴你們,絕不可發誓;尤不可指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寶座。

35不可指地起誓,因為地是 神的腳櫈;不可指耶路撒冷起誓,它是大君王的都城;

36也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變黑。

37你祗可以「唯唯否否」為言,逾此即係出諸惡念。

38『汝等嘗聞有言,「眼償眼;牙償牙:」

39可是我告訴你們,不必反抗惡者:批你右頰,無妨也將另頰相向;

40對於那要控訴你而又要奪你的內衣的人,無妨將外衣也給他;

41強你行一里,無妨隨之走二里;

42對有所求於你的人,無妨給與;對那意欲向你借貸的人,勿卻。

43『汝等嘗聞有言,「愛爾鄰;嫉爾敵;」

44可是我告訴你們,應當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45庶幾自己能成為天際間之父的兒子;因為祂使旭日上昇,普照善與不善,沛然降雨,澤被義與不義。

46你們若僅愛那些愛你們的人,何功德之有?雖稅吏之流,不亦秉此而行?

47若僅向你們的弟兄敬禮,所為有何優越?雖異族人不亦如是行?

48是故,宜臻於完善如天父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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