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使徒與羅馬輩書卷六 14 - 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神天聖書)-文言文

1于信弱者、汝曹皆而當之、毋以爭論意見。

2蓋有信無不可食者、弱者、即食素。

3概食者、勿輕忽不食者、而不食者、勿審食者、蓋神接之、

4爾是誰、敢審判他主之僕、其或立、或倒、皆為本主也、且其將立、蓋神能定之。

5有分別日與日者、有概論諸日、各存己意見可也。

6別日者、為主而別、不別日者為主而不別、概食者、為主而食。乃謝歸恩于主、不食者、亦為主而不食、亦歸恩于神。

7吾輩無為已而生、無為已而死、

8蓋吾輩生、即為主生、死即為主死、或生、或死、吾咸屬主也。

9蓋基督已死復活、致以主連生連死輩也、

10且爾為何審爾弟兄、為何輕忽爾弟兄、蓋吾輩都該在基督之審臺前。

11蓋經云、主曰、我活焉、而諸膝將屈于我之前、諸舌將認神。

12是以吾輩各該告己事與神。

13且以後吾儕不可再相審、寧審弗設機陷于弟兄矣。

14吾以主耶穌明知、而確見、本無污物、惟擬物為污、即與之為污、

15然若為食、爾弟兄憂鬱、爾即弗依仁而行、爾勿以食敗基督所為死之人、

16且不使爾善遭怨詛、

17蓋神之國弗在食、乃在義、在和、在由神風之喜、

18從此而事基督者、獲寵于神、獲悅于人、

19是以吾輩必圖相和之心、必守相勸之行、

20勿以食毀神之工、萬物固皆淨、然以使見怪而食即為惡。

21好戒肉、戒酒、戒爾兄弟所失腳見怪使弱之諸物。

22爾有信則宜有于己之內、神之前、不審己于所許之情者、乃幸也、

23且分別者、若食、即有罪、其非由信而食故也。蓋凡非由信、而行者、皆罪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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