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氐古書傳 17 - 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神天聖書)-文言文

1且神主謂摩西曰、

2講對亞倫、兼其各子、及以色耳之眾子、謂之云、此乃神主所命之事曰、

3屬以色耳室凡有之人殺或牛、或羔、或山羊、于營間、或殺之營外、

4而不取之至眾會帳房之門、為奉之當獻與神主者、血則必歸該人、他流了血、則必被絕于己民也。

5致以色耳眾子可帶己祭物所奉于田原皆取之至神主、于眾會帳房之門、至司祭者而奉之為平和獻與神主。

6且司祭者灑其血于神主祭臺、于眾會帳房之門、及燒其膏為甘香于神主也。

7且伊不可再奉己祭與各粗毛山羊之菩薩、伊向所跟隨行姦者、是必為永律于爾各代也。○

8且爾必對伊等講云、凡有以色耳室之人、或寓爾間之遠客、奉燒獻物、或祭物、

9而不帶之至眾會帳房之門為奉之與神主、該人必被絕于己民也。○

10又凡有以色耳室之人、或寓爾間之何遠客、食不拘何樣之血、我必特設我面攻該食血之人靈、而必絕之于己民也。

11蓋生命在乎其血、且我以之給爾在祭臺、致成個贖罪為爾靈心、蓋係其血致成個贖罪為人靈也。

12故此我對以色耳眾子言云、凡人靈皆不可食血、及寓爾間凡有遠客、皆不可食血。

13又以色耳室凡有之人、或寓爾中之遠客、若打獵捉或獸或禽、可食之物、他必放流其血、而以塵蓋之。

14蓋眾生之生命在乎其血、故此我對以色耳眾子曰、凡有之生肉爾不可食其血、蓋眾生之生命在乎其血、凡食之之人必被絕矣。

15又凡有之人靈、或爾本地人、或遠客、或食自死之物、或被咬裂之物、他必洗其衣、而浴其身于水中、且當不淨待晚、而後可當淨也。

16但他若不洗之、若不浴己身、則必負其愆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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