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使徒與羅馬輩書卷六 4 - 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神天聖書)-文言文

1吾輩則云亞百拉罕以肉吾父者、何獲乎。

2蓋亞百拉罕若以行功得義其有榮、然非在神前。

3蓋經何云、亞百拉罕信神、因而算為義。

4夫行者、其報算非從恩、乃從當矣。

5弗行功而信使惡得義者、其信算是為義也。

6即如大五得表明人無功而受神算義者、之福云。

7人福矣受諸橫逆之免、及厥罪己遮者也。

8福矣神弗算厥罪之人也。

9此福且存于損割乎、抑于無損割乎。蓋吾云、亞百拉罕之信以算為義、

10且如何算、抑于損割乎、抑于弗損割乎。非于損割、乃于弗損割矣。

11且受損割之號、為未損割信義之表、以其為諸弗割信輩之父、致與伊等以得算為義矣。

12又為割等之父、即為不獨割、且亦凡從吾父亞百拉罕未割時信之跡。

13蓋亞百拉罕與其種得嗣普天下之許、非以律、乃以信之義而得。

14蓋若屬律輩為嗣、信即虛、且許廢。

15因律生怒、蓋無律亦無犯。

16緣此由信、以為由恩、致許為堅與全種、不惟屬律者、且亦屬亞百拉罕吾眾父之信、

17如經云、我設爾為多國之父、即以其所信之神活死者、而召不在者、如在者也。

18其以反望之望、信己必為多民之父、照所得之言、爾種后如此也。

19且其信未劣弱、不顧已身幾乎一百年已死邁、並撒拉之胎已死荒、

20其並非因無信而疑神之所許、乃為壯信歸榮于神、

21其最明知、神不拘所許必能成、

22因此與之算為義、

23經錄與之算為義、

24不只為之、且亦為吾輩、將得算為義、若信神自死復活吾主耶穌   基督、

25為吾輩之罪被付、且為吾輩得義復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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