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約瑟嗣諸家者、馬拿西子馬吉、其子基列之嗣諸家之族長、就摩西及以色列嗣諸族長諸牧伯前、
2曰、耶和華命我主鬮分其地、予以色列嗣為嗣業、耶和華命我主、以我昆弟西羅非哈之業、予其諸女。
3彼若嫁與以色列嗣他支派之子、則取吾祖之嗣業、加於娶此女之支派之嗣業、如此由我嗣業之分取之。
4則以色列嗣至禧年時其嗣業必加於娶其女之支派之嗣業、如是彼之嗣業、必由我祖支派之嗣業取之。
5摩西遵耶和華命、告以色列嗣曰、約瑟嗣之支派、所言、是也。
6論及西羅非哈諸女、耶和華之命乃云、許其嫁所願之人、然其必嫁於其祖之支派。
7則以色列嗣之嗣業、不至移於此支派、而就彼支派、蓋以色列嗣諸人、必眷戀其列祖支派之嗣業。
8凡以色列嗣支派、有嗣業之女、必嫁與其祖支派家之一人、俾以色列嗣可各享其列祖之嗣業。
9夫如是、其嗣業不致移於此支派、而就彼支派、蓋以色列嗣支派之諸人、必眷戀己之嗣業焉。
10西羅非哈女、遵耶和華所命摩西者而行。
11西羅非哈諸女、馬拉、得撒、曷拉、密迦、挪亞、嫁與其伯叔之諸子。
12彼嫁與約瑟子馬拿西諸子之諸家、則其嗣業存於其父家之支派矣。
13是乃耶和華在摩押平原、附於約但對耶利哥處、託摩西手所命之諸命與例也。
民數紀畧終
Who We AreWhat We EelieveWhat We Do
2025 by iamachristian.org,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