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諭摩西曰、
2爾告以色列嗣云、婦受孕、生男子、則必七日不潔、循其因月穢不潔之諸日焉。
3於第八日、其嬰之陽之皮、必受割。
4此後婦必於潔己之血處、處之歷三旬有三日。不可捫聖物、不可入聖所、迨及修潔之日滿。
5倘生女子、婦必不潔、如其於月穢然、歷七日節者再、必於潔己之血處、處之、歷六旬有六日。
6於其自潔之日滿、或為男、或為女、婦必攜未盈歲之羔為燔祭、且以雛鴿一、或鳩一、為罪祭、攜至會幕門、授於祭司。
7祭司必祭之於耶和華前、為婦贖罪、則婦得潔於其血之流也。是乃婦生男女之例。
8若婦無力備羔、則必攜二鳩、或二雛鴿、一為燔祭、一為罪祭、祭司必為之贖罪、致其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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