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33 - 文理《委辦譯本》(委辦譯本)-文言文

許以必施恩於被擄之民使歸故土

1時耶利米猶在外獄、耶和華復命之曰、

2作之者我、定之者我、我名耶和華、

3爾籲我、我必應、示以經綸、神妙莫測、爾所未聞。

預言斯土復興人民共享安樂

4-5 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曰、斯民作惡、干我震怒、我遐棄之、使迦勒底人攻擊斯邑、築高壘、用器械、毀猶大王宮殿、庶人宅第、殺戮其民、尸相枕藉。

6今我醫爾、使得痊可、加以平康、踐我前言。

7我將返猶大家、以色列族之俘囚、復建邦國、與昔無異。

8彼犯我屢矣、惟我將潔其罪惡、赦厥愆尤。

9天下億兆、聞我降福於斯民、恆錫亨通、必忻喜懽忭、揄揚我名、戰慄寅畏。

10-11耶和華曰、爾曹常言猶大諸邑、耶路撒冷逵衢、變為荒蕪、居民野獸、不能安處惟我耶和華曰、在斯土將復聞懽忭之聲、新娶者與新婦之音、必有人言、萬有之主耶和華當頌美之、蓋耶和華無不善、矜憫恆懷、斯民也、頌美弗輟、而獻祭品、入於我殿、蓋我必返其俘囚、使納綏祉、與昔無異。

國享太平

12萬有之主、耶和華曰、斯土諸邑、今變荒蕪、居民走獸、不得安處、將有牧場、維彼群羊、或寢或訛。

13耶和華又曰、在山谷諸邑、南方諸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周、猶大諸邑、群羊必為牧者所守。

大闢裔中必生義者秉公行義拯救世人國祚久長記事不乏上帝與大闢所立之約永久不廢其裔亦永久不棄

14 耶和華又曰、我許以色列族猶大家之福、時至必有效驗。

15當斯之時、必使仁義者興、長若枝柯、繼大闢為王、秉公行義於天下。

16是時猶大家獲救、耶路撒冷人安居、王之名曰、耶和華、大施仁義、以拯我躬、遂以耶路撒冷為都。

17耶和華又曰、大闢必有後、踐以色列國位。

18祭司利未人、未嘗乏人、常獻燔祭禮物於我前。

19耶和華諭耶利米曰、

20我已立約、晝夜不失其時、如此約可廢。

21則我與僕大闢約、言必有後、以踐國位、及我與利未人祭司約、言不乏人、以服事我、斯約亦可廢。

22天象不可測、海沙不能度、我僕大闢之裔、及服事我之利未人必使繁衍、亦若是。

23耶和華諭耶利米曰、

24爾聞人言、昔耶和華所選之二族、今遐棄之、於是人藐視我民、不以為邦國、

25惟我曰、我與晝夜立約、必不爽之、我定天地之例、必不廢之、

26則雅各家及我僕大闢、豈可棄之如遺、必簡其子孫、使治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後裔、蓋我必矜恤之、返其俘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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