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畧下 19 - 文理《委辦譯本》(委辦譯本)-文言文

耶戶諫諍約沙法約沙法乃巡行通國

1 猶大王約沙法歸耶路撒冷、回宮無恙、

2先見者哈拿尼、其子耶戶、出迓之、告曰、不義者爾反助之、憾耶和華者、爾反愛之、獨何與。耶和華震怒以此。

3然爾於斯土毀偶像、誠心崇上帝、猶可為善。○

4約沙法居耶路撒冷、不數日、巡行通國、自別是巴、至以法蓮山、訓迪厥民、使歸列祖之上帝耶和華。

5在猶大諸邑立士師、

訓誥祭司

6告之曰、爾其謹恪、聽訟非為人、乃代耶和華、蓋聽訟之時、耶和華實鑒之、

7當畏耶和華、慎爾所為、凡行不義、以貌取人、賄賂是貪者、我上帝耶和華不悅。○

訓誥祭司與利未人

8 約沙法使利未人、及祭司以色列族中最著者、歸耶路撒冷、代耶和華聽訟鞫事、

9告之曰、當夤畏耶和華、盡乃心、真實無妄、

10如爾邑中、同儕有訟事、為流血、為犯律例禁令、禮儀法度、爾當訓眾、勿違耶和華、恐其怒爾、及爾同儕、爾如是行、則可無過。

11凡奉耶和華之事、祭司長亞馬哩可統理。凡從王之事、猶大族長、以實馬利子西巴地、可統理。利未人可為爾長、強乃志、耶和華必祐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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