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保祿使徒與羅瑪軰書 4 - 白日昇-徐約翰文理新約(缺)(白徐譯本)-文言文

1吾軰則云。阿巴郎以肉吾父者。何獲乎。

2葢阿巴郎若以行得義。其有荣。然非在神。

3經何云阿巴郎信神。因而算為義。

4行者。其報算非從㤙。乃從當矣。

5弗行而信義惡者。其信算為義從神㤙之定意。

6即如逹未云。人受神算義者。為福矣。

7人。福矣。諸受横逆之免。及厥罪已遮者也。

8福矣。神弗算厥罪之人也。

9此福且存于損割乎。抑于無損割乎。葢吾云阿巴郎

之信以算為義。

10且如何算。抑于損割乎。抑于弗損割乎。非于損割。乃于弗損割矣。

11且受損割之號。為未損割信義之表。以其為諸弗割信軰之父。致與伊等以得算為義矣。

12又為割等之父。即不惟属割。且亦凢從吾父阿巴郎未割時信之跡。

13葢阿巴郎與其種得嗣天下之許。非以律。乃以信之義而得。

14葢若属律軰為嗣。信即虗。許即廢。

15因律生怒。葢無律亦無犯。

16緣此由信。致許為堅與全種。不惟属律者。且亦属阿巴郎吾衆父之信。

17如經云。我設尔為多民之父。即似其所信之神活死者。而召不在軰如在軰者。

18其以反望之望。信己必為多民之父。照所得之言。尔種後如此也。

19且其信未劣弱。不顧己身以幾乎一百年。已死邁。撒辣

之胎。已死荒。

20即以神之所許。無貳。壮信。歸荣于神。

21其最明知神不拘所許必能行。

22因此。與之算為義。

23經錄與之算為義。不只為之。

24且亦為吾軰将得算為義。以信神自死復活吾主耶穌

基督。

25為吾軰之罪被付者。且其為吾軰之義。復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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