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3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文理和合譯本)-文言文

酬恩祭之例

1人獻酬恩之祭、如其用牛、或牡或牝、必純全無疵、奉於耶和華前、

2按手其首、宰於會幕門、亞倫子孫為祭司者、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

3由酬恩之祭、獻火祭於耶和華、即蓋臟及腸間之脂、

4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

5亞倫子孫陳之於柴、在燔祭之上、倂焚於壇、是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

6如獻羊為酬恩之祭、或牡或牝、必純全無疵、奉於耶和華、

7或獻羔羊、必攜至耶和華前、

8按手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子孫、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

9由酬恩之祭、獻火祭於耶和華、即其脂與全尾、尾必依尻而斷、及蓋臟與腸間之脂、

10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

11祭司焚之於壇、是為火祭之食、奉於耶和華、○

12如獻山羊、奉於耶和華前、

13必按手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子孫、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

14其中當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即蓋臟及腸間之脂、

15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

16祭司焚之於壇、是為馨香火祭之食、奉於耶和華、所有之脂、咸歸耶和華、

17於爾所居之處、凡脂與血、均勿食之、著為永例、歷世勿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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