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約翰第一書 5 -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包爾騰-柏漢理譯本)-文言文

1凡信耶穌為基督者、皆由 神而生、凡愛賜生之 神者、亦必愛由 神而生者、

2我等愛 神又遵守其誡命、由此可知我等亦愛 神之子女、

3我等若遵守 神之誡命、是即愛 神也、且其誡命、非難守者.

4凡由 神而生者、必勝世俗、使我能勝世俗者、即我之信心、

5孰是能勝世俗者乎、非信耶穌為 神子者乎。

6此乃以水以血而來者、即耶穌基督、非但以水、乃以水而兼以血、

7並有聖靈作證、聖靈乃真實者。

8蓋作證者有三、即聖靈、與水、與血、此三者皆歸於一。

9此乃 神為其子所作之證、人所作之證、我尚信納、 神所作之證、我更當信納矣。

10信 神之子者、即有證見於心、人若不信 神之言、即以 神為謊者、因不信 神為其子所作之證。

11  神賜我等永生、此永生、在其子中、斯乃其所作之證。

12信其子者、即有生命、不信其子者、即無生命。○

13我書此言與爾信 神之子之名者、使爾自知有永生、亦使爾信 神之子之名。

14我等若依其旨而有所求、彼必垂聽、此乃我等在彼前篤信不疑者。

15我既知其必垂聽我之所求、即知我所求於彼者、無有不得。

16人若見兄弟犯不至於死之罪、即當為之祈求、主必賜彼犯不至於死之罪者有生命、有至於死之罪、我不言為此等之罪祈求、

17凡不義之事、皆為罪、亦有不至於死之罪.○

18我等知凡從 神而生者、必不犯罪、從 神而生者、必自守、彼惡者不得近之。

19我等知我等乃屬 神者、世人皆與彼惡者連屬。

20亦知 神之子已至、賜我等智慧、使我等識真實之主、我等與真實之主聯合、即與其子耶穌基督聯命。彼乃真 神、亦為永生。

21小子乎、爾當謹慎自守、遠避偶像、阿們。

使徒約翰第一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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