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希伯來人書 5 -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包爾騰-柏漢理譯本)-文言文

1凡從人間選擇作祭司長者、皆派其替人管理事奉 神之事、獻上供物、與贖罪之祭。

2彼一己既多懦弱、則能體恤愚蒙迷罔之人。

3因此、彼為民獻贖罪之祭、為己亦當獻贖罪之祭。

4此祭司長之尊位、除蒙 神之召如亞倫者、無人可以自取。

5如此、基督亦非自尊為祭司長、乃向之云、爾為我子、我今日生爾之主、立彼為祭司長。

6即如經上又一處云、爾永為祭司、按照麥基洗德之等次。

7基督在世為人之時、大聲哀哭、禱告懇求能救其免死之主、因有敬畏之心、即蒙主應允.

8雖為子、亦曾受苦難、學順從。

9既已完全、則成為凡順從彼者永遠得救之根源。

10神乃按麥基洗德之等次、立之為祭司長。○

11論及麥基洗德、我有多言、且難講明、因爾聽之、亦不明曉.

12爾為學既久、原當作他人之師傅、不謂爾仍須人以 神道之開端訓爾、譬如嬰兒、僅能食乳、不能食重濁之物。

13凡僅能食乳者、皆不能明義之道、因其為嬰兒。

14惟長成之人、方能食重濁之物、彼已將心習練明通、能分善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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