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歌林多人後書 13 -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包爾騰-柏漢理譯本)-文言文

1我將第三次往就爾、憑二三人之口為證、則凡事可定。

2我前已言之、今我遠離爾、又修書語爾、如我二次與爾見面時所言者然、即告犯罪者、與其餘之人云、我若再來、必不寬容。

3我如此言、因爾求基督託我傳述之憑據也、基督在爾中、非輭弱者。乃有能者。

4彼雖因輭弱、被人釘於十字架、但賴 神之大能、仍然存活。我等亦同其輭弱、而賴 神在爾中所顯之大能、亦必與基督同活。

5爾當自省、有信心否、亦當自驗、爾豈不知若非耶穌基督居於爾心、爾則為可棄者乎。

6我望爾知我等非可棄之人。

7我求 神、使爾絕不為惡、並非欲顯明我等乃蒙悅納者、惟欲爾行善、雖人視我為可棄者、亦可也。

8蓋我等不能違背真理、惟能扶助真理。

9我等輭弱、爾等剛强、我等即歡喜、我所願者、乃爾等為完全人.

10我今與爾遠離、以此言書於爾、使我與爾會面之時、不按主所賜我之權而用嚴法、此權、主賜與我、乃使人成全、不使人敗壞。○

11要之惟有一言。願兄弟皆平安、當為完全人、互相勸勉、彼此同心、大家和睦、如此、則賜仁愛和平之 神、必常在爾中。

12爾當以聖潔行接吻禮、互相問安、

13眾聖徒皆請爾安。

14願主耶穌基督之恩惠、 神之慈愛、聖靈之感動、常在爾眾中間。阿們。

使徒保羅達歌林多人後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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