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12 -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包爾騰-柏漢理譯本)-文言文

1兄弟乎、我因 神之慈悲、勸爾獻身為活祭、即聖潔而蒙 神喜悅者、如此事奉 神乃理之當然。

2不可效斯世之風俗、爾之心念、須棄舊更新、使爾得知 神之意旨、乃使人行善良全備可喜悅之事。○

3我賴所受之恩、勸爾等各人、不可存心驕傲、自居過分、須按 神所賞與各人信德之分量思念。

4正如我等一身有多肢體、而肢體非皆為一例之用。

5如此、我等雖眾、亦在基督內成為一身、互相聯絡為肢體。

6我等所得之恩賜、各有不同、為先知者、則當按信之分量為先知。

7為執事者、當恆心執事、教導者當教導。

8勸化者當勸化、賙濟者當誠實、掌教者當勤謹、憐憫人者當歡樂、

9愛人不可虛偽、惡宜厭惡、善宜親近。

10當相愛如兄弟、彼此尊敬、

11宜勤而勿惰、中懷熱心、常服事主.

12有指望當歡喜、有患難當忍耐、禱告當恆心、

13聖徒乏用當輔助、待客當殷勤。

14有人逼迫爾、反當為之祝福、當祝福不可咒詛。

15與喜樂者當同樂、與哀哭者當同哭。

16彼此須意念相同、不可妄自尊大、待卑微之人、須降心相從、不可自以為聰明。

17不可以惡報惡、眾人以為善之事、當留心行之。

18若能行、則極力與眾人和睦。

19我親愛之兄弟、不可為己復讎、人若生怒、寧可讓之、因經內主云、復讎在我、我必報應。

20所以爾之仇敵、餓則與之食、渴則與之飲、爾如此待之、則如以炭火集於其首。

21爾不可為惡所勝、當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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