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約翰第一書 2 -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包爾騰-柏漢理譯本)-文言文

1我小子、我書此言與爾、欲使爾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則在父前、有一中保、即義人耶穌基督。

2彼為我等之罪、作為挽回之祭、不但為我等之罪、亦為普天下人之罪、

3我等若遵守其誡、則可自知為識彼者。

4若有人自言識彼、乃不遵守其誡、則為謊者、心中無有真理矣。

5人若遵守其道、愛 神之心在其中、實為完全者。我等知我等與彼聯合、 即在此也。

6人若云與彼聯合、其行為即當效法彼.○

7兄弟乎、我書與爾者、非新命令、乃爾自始所受之舊命令、此舊命令、即爾自始所聞之道。

8我再將新命令書與爾、在彼為真者、在爾亦為真者、蓋黑暗已過、真光如今照耀。

9人若自云在光明中、乃恨惡其兄弟、則仍居於黑暗。

10愛兄弟者、即居於光明中、未嘗使人陷於罪。

11恨惡兄弟者、即居於黑暗中、行於黑暗中、不知往何處行、蓋黑暗已使其目瞽矣。○

12小子乎、我書與爾、因爾賴彼之名、罪得赦免。

13父老乎、我書與爾、因爾認識自始即有之基督。少年人乎、我書與爾、因爾已勝彼兇惡者。小子乎、我書與爾、因爾認識父。

14父老乎、我曾書與爾、因爾認識自始即有之基督。少年人乎、我曾書與爾、因爾剛健、 神之道、存於爾心、爾亦已勝彼兇惡者。

15勿愛戀斯世、與斯世之事。人若愛戀斯世、即無愛父之心矣。

16蓋凡在斯世者、即如肉體之情慾、眼目之情慾、並隨勢分而起之驕傲、非從父而來、乃從斯世而來也。

17此世、與此世之情慾、必皆過去、惟遵行 神旨意者、必永遠存留。○

18小子乎、今即末世矣、爾曾聞言將來必有敵基督者出、今已多有敵基督者、由此我等明知今即末世也.

19彼等離我中而出、因彼原非我中之人、彼若為我中之人、必不離我、彼之出、正顯明非皆我中之人.

20爾既從聖主而得恩膏、即知一切之事。

21我曾書與爾、非因爾不知真理、正為爾知真理、亦知一切虛謊、非從真理而出。

22誰為謊者、非彼不認耶穌為基督者乎。不認父與子者、即敵基督者也。

23凡不認子者、即不得與父聯合。

24爾當以始初所聞者存於心。若爾始初所聞者存於心.則爾必常與父與子聯合矣。

25彼所應許我者、即是永生。

26我所書於爾者、乃指誘惑爾者而言。

27爾有從彼所得之恩膏存於心、故不用人訓爾、凡事自有此恩膏訓爾、此乃真實者、非虛假者、爾當依恩膏所訓爾者、與彼聯合。

28小子乎、爾當與彼聯合、使我等在彼顯現之時、可坦然無懼在彼降臨之時不至慚愧於其前。

29爾若知彼為公義者、亦必知凡行公義者、皆由彼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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