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五書申命記 14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施約瑟淺文理譯本)-文言文

毋為死者割肉除髮

1爾曹皆主爾天主之子、毋為死者割肉、毋為死者去頂前之髮、

2爾在主爾天主前為聖民、主在世間萬民中特選爾為己民、

示以何獸可食

3凡可憎之物、爾不可食、

4牲畜中所可食者、即牛、綿羊、山羊、

5鹿、獐、赤鹿、麕、麢羊、塵、麋、

6凡畜分蹏支趾倒嚼者、方可食、

示以何獸不可食

7然倒嚼類中、分蹏類中、亦有爾不可食者、駝、兔、沙番、倒嚼而不分蹏、爾當以為不潔、

8豕、分蹏而不倒嚼、爾亦當以為不潔、其肉毋食、其屍毋捫、

示以水族中可食與不可食者

9水中凡有翅有鱗者、方可食、

10無翅無鱗者、爾不可食、當以為不潔、

11凡鳥之潔者、方可食、

12其不可食者、即鷹、鶚、鵰、

13鳶、鸇、小鷹與其類、

14鴉與其類、

15鴕鳥、夜鷹、魚鷹、雀鷹與其類、

16鸕鷀、鷺鷥、鴆、

17鵜鶘、爰居、魚狗、鶴、

18鸚鵡與其類、鴽、蝙蝠、

19凡飛蟲爾必以為不潔、不可食、

20凡飛物之潔者方可食、

毋食自斃之物

21凡自斃之物、爾不可食、可予旅於爾邑之他族人食、或賣與外邦人、因爾乃主爾天主之聖民、毋以羔母之乳烹羔、○

十分取一輸於主十分取一宴於主前

22爾播種所產、凡田畝所出者、每歲爾當輸其什一、

23以爾穀酒與油之什一、及爾牛羊之首生、食於主爾天主前、在其所選為其名所在之處、如是、可學恆畏主爾之天主、

24主爾之天主所選為其名所在之處、如離爾甚遠、主爾之天主又賜爾豐富、因道遙遠、不能攜之至彼、

25則必易之以銀、以銀包之、執於手、往主爾天主所選之處、

26以銀市物、隨心所欲、或牛羊、或清酒醇醪、凡爾心所欲、食之於主爾之天主前、爾與眷屬同樂、

27居於爾邑之利未人、既於爾中無分無業、則不可遺之、○

每三年末十分取一濟貧

28每三年終、當出是年土產之什一、貯於爾邑內倉中、

29使爾中無分無業之利未人、居於爾邑之外邦客旅及孤寡、皆來取之、食之而飽、則主爾之天主、必賜福於爾在凡所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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