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格林多第一書 14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蕭靜山注釋本)-繁体中文

作先知愈於言方言

1 默啟,或知識之恩,或先知之恩,或是教訓,只是說方言,我為你們有什麼益處呢?

7即便能發響聲的那無知覺之物,或如笛簫,或如琴瑟:若發出聲音來,沒有分別,怎麼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呢?

8若號筒發的聲音不明,誰肯預備打仗呢?

9你們也是這樣:若舌頭說不出明白話來,怎麼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那就是向着漫空說話了。

10比如,世界上的話語,無論種類如何眾多,卻沒有一樣是沒有意思的。

11我若不懂得那話的意思,說話的人,必要以我為外邦人,我也以他為外邦人。

12你們也是這樣,既是盼望得神恩,就該求着多得那有益於教會的神恩。

13所以會說方言的,該求着能夠翻譯。

14因為我用方言祈禱,是我的心祈禱,我的明悟並不得什麼益處。

15這可怎麼樣呢?我用心祈禱,也要用明悟祈禱;我用心歌唱,也要用明悟歌唱。

16若不這樣,你用心神頌謝的時候,那在場的眾人,既不懂得你的話,怎麼在你的頌謝上,答應亞孟呢?

17你的頌謝固然是好,但別人不得益處。

18我感謝天主,因為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都多;

19但我在教會中,更願意用我的明悟,說五句教訓人的話,比說萬句方言。

20弟兄們,你們在識見上,不要當孩子;在惡事上,卻要當嬰兒;在識見上,總要作老成人。

21法律上記載:「主說:我要用異舌異脣的人,警教這百姓;雖然如此,他們也不聽我。」

22看來說方言之恩,不是向信者,乃是向不信者,為天主作證據;而先知之恩,則不然,不是向不信者,乃是向信者作證據。

23所以闔教會共聚一堂的時候,假使眾人都說起方言來,如有不通的人,或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要說你們是瘋癲了麼?

24若都說先知話,則不然,就是有不信的人,或不通的人進來,可以被眾人勸服了,被眾人審明:

25自覺心中隱念顯露出來,至于投地,伏首叩拜天主,承認天主真真實實在你們中間。

規矩當守

26弟兄們,到底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每一個人,是有聖詠,是有教訓,是有默啟,是有方言,是有翻譯,這一切的事,都要為使人進益而行。

27若有說方言的,只可兩個人,或至多三個人說,還要一個說了一個說,又該有人作翻譯。

28若沒有人作翻譯,就該在會場緘默,但他可以對自己說話,也可以向天主說話。

29至于作先知的,可以兩個人,或三個人說,別的(先知)當判斷。

30若在座的,另有一人得了默啟,那先說話的,就該住聲。

31因為你們一個一個的,都可以說先知話,叫眾人得長知識,並得勸勉。

32先知的(聖)神,原由先知作主。

33因為天主,不是紛爭的天主,乃是平和的天主。正如我在聖徒的各會堂,所教訓人的。

婦女在公堂宜緘默

34婦女們在聚會的地方,要守靜默,不許他們說話;只好照法律所說的屬下於人。

35他們若願意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女人在聚會的地方說話,是可羞恥的。

36天主的道理,豈是從你們所出的麼?或是單單你們得了傳授呢?

37若有人自想是先知,或有(別的)神恩,就該承認我所給你們寫的,正是主的命令。

38誰若不承認,將來也不被承認。

39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盼望說先知話;那說方言的,可也不要禁止。

40一切的事,都要有體統,又要按着次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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