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行實 25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蕭靜山注釋本)-繁体中文

新總督斐斯督

1 ,我自己不久就回去。」

5又說:「你們當中為首的,可以同我一齊下去;若是那個人有什麼罪惡,只管告他。」

6 斐斯督在他們那裏,住了不過八天,或十天,就下到責撒肋去。第二天坐堂,命人提上保祿來。

7保祿被提到案,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就站在他四周,告他許多重大的款;都是不能證實的。

8保祿為自己辯護說:「我並沒有冒犯過猶太人的法律,也沒有冒犯過聖殿,也沒有冒犯過皇帝。」

9斐斯督願意討猶太人喜歡,就問保祿說:「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當我面前,審斷這些事,你願意不願意?」

10保祿說:「我站在皇帝的堂前,只該在此受審,我沒有得罪過猶太人,這是你所深知的。

11若果得罪了,或犯了什麼該死的罪,死我也不辭。但若他們所告我的事,沒有一條真的,誰也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上控於皇帝。」

12斐斯督同幕友商議之後,就說:「你既上控於皇帝,你就往皇帝那裏去。」

13 乃保祿要上控,求留他的案子,叫皇上知道。我就吩咐留下他,等我送交皇帝。」

22亞格力巴對斐斯督說:「我也願意聽聽這個人。」斐斯督說:「你明天就可以聽聽他。」

23第二天,亞格力巴同伯來尼斯,耀武揚威的來了,同着眾兵官,及城中的紳耆。進了廳堂以後,斐斯督一出命,保祿就被提上來。

24斐斯督說:「亞格力巴王,及凡與我們同在此處的列位,你們看這個人,眾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呼喊着求我,說不該叫他再活着的,就是他。

25但我查知他,並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而且他自己要上控於皇上。所以我拿定主意,解送他去。

26因為我沒有確實的情節,可以奏明主上,我就把他提到你們面前,另外在你亞格力巴王面前,為的審問之後,我可以有奏明的情節。

27因為解送一個囚犯,不說明他的罪案,依我看來,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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