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達羅馬書 10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蕭靜山注釋本)-繁体中文

徒恃法律之誤

1 不是按着明智。

3因為他們不認天主的義德,只打算立自己的義德,就不服天主的義德了。

4原來法律的終向,是基督,叫凡信他的人,可以復義。

5可是梅瑟記載說:「人若行了從法律來的義德,就可以因此生活。」

6到底從信德來的義德,是這樣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能上天呢?」就是領下基督來。

7「誰能下地泉呢?」就是把基督,從死人中叫回來。

8他到底說什麼呢?他說:「聖言離你不遠,就在你口裏,就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的信德的聖言。

9你若是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信天主叫他從死人中復活了,你就可以得救。

10因為人必須心裏信服,才可以復義,口裏承認,才可以得救。

11經上說:「凡一總信他的人,必不受羞恥。」

12並不分別是猶太人,是希臘人:因為一總的人,同有一個主,他待凡呼求他的人,是大方厚道的。

13所以無論是誰,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信由于聞道

14 若沒有奉差遣,何能傳道呢?如同經上記載說:「傳福音的人,報平安喜信的,其足何其美哉!」

16到底不是一總的人,都聽從福音。因為依撒意亞說過:「主!聽見我們所傳的,信了的是誰呢?」

17看來,信道是本於聽道,聽道是本於基督的聖言。

18我卻說:難道他們沒有聽見麼?一定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已經傳徧了普世,他們的言語,已經傳到了地極。」

19我再說一次:難道以色列人不知道麼?梅瑟第一個先說過:「我要引動你們,嫉妬那不足稱為子民的;我要招惹你們,惱怒那無知的百姓。」

20又有依撒意亞,大膽說了這話:「那不尋找我的,我倒叫他們遇見我;那沒有訪問我的,我偏顯現於他們。」

21至於以色列人,他卻向他們說:「我整天向這百姓伸手,(這百姓)不信我,且反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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