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格林多第一書 9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蕭靜山注釋本)-繁体中文

自敘素行

1

7誰多喒當兵,是自備糧餉呢?誰栽植葡萄園,不吃那園子的葡萄呢?誰牧放牛羊群,不吃那群的奶子呢?

8我說這些事,豈是但論人情?法律上不是也這樣說麼?

9因為梅瑟法律上記載說:「踏場的牛,你不可給他帶籠嘴」。難道天主是掛念牛麼?

10豈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果然是為我們記載的,因為耕種的,當懷着盼望耕種;打場的懷着盼望打場,盼望得糧食。

11若是我們在你們當中,撒了神恩的種子,就收割你們那屬形軀之物,算什麼大事呢?

12若是別人向你們用這權柄,我們豈不更可以用麼?到底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總是忍耐一切,只怕為基督的福音,生出阻礙來。

13你們不知道麼,凡行聖事的,就賴着聖殿生活;在祭臺上供職的,就有祭臺上的份子。

14主也這樣定規了:傳福音的,要賴着福音生活。

保祿

之刻己

15到底這些利權,我沒有用過一樣。但我寫這話,並不是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甯願死,也不叫人把我以為光榮的事,給我奪去。

16其實我不以傳福音為我的光榮,因為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17我若甘心作這事,便有賞報;若不甘心,我只作託付給我的事。

18這樣說來,我怎麼得那賞報呢?就是傳福音,要白白的傳,不用我傳福音的利權。

就合各色人

19我雖不在人權下,可以自由,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奴僕,為多得人。

20同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得猶太人;

21同屬於法律的人,我雖不屬於法律,也如同屬於法律的,為得那屬於法律的人;同沒有法律的人,也如同沒有法律的,為得那沒有法律的人。其實我在天主臺前,並不是沒有法律,乃是在基督總法律以下的。

22同軟弱人,我就作個軟弱人,為得那軟弱人;同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就合一總的人,為的好救一總的人。

23為福音的緣故,我行一總的事,為的好得福音的份子。

24在場子裏賽跑的人,可是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個人,你們不知道麼?你們也該這樣跑,至於得着獎賞。

25那賽拳較力的,都是戒避一總的事:他們不過是為得有壞的花冠;我們卻是為得不壞的花冠。

26所以我是這樣跑,不是如同無定向的;我是這樣鬥拳,不是如同打空氣的。

27我是克制我的肉身,叫他當奴才,恐怕我給別人傳了道,我自己反被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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