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到你們給我寫信所問的幾點,男人不與女人接觸本來更好。
2但是為避免淫亂的緣故,每個男人應該有妻子,每個女人應該有丈夫。
3丈夫應該以妻子的要求盡夫婦的義務,同樣妻子也應該如此。
4妻子對於自己的身體並沒有主權,丈夫才有;同樣丈夫對於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妻子才有。
5除非你們為了專務祈禱暫時取得對方的同意,總不要分居;以後仍要同居,免得撒殫趁着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6我說這話並不是命令,而是忠告。
7因為我本來願意使一切人都和我一樣。可是每一個人都由天主受每一個人的特恩,這人這樣,那人那樣。
童女和寡婦8我向童女和寡婦們說:若能和我一樣守貞更好。
9倘若她們情不自禁,讓她們結婚吧,因為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結婚好。
不許離婚10 因為教外的丈夫藉着妻子成聖;教外的妻子也藉着丈夫—我們的弟兄成聖。不然你們的子女就不潔淨,實際他們卻是聖潔的。
15但是如果教外當事者願意離散,讓他離散吧;我們的弟兄或姐妹在這種情形之下,都不能受這樣的轄制;天主召了我們享受和平。
16妻子,妳知道妳能救妳的丈夫嗎?丈夫,你知道你能救你的妻子嗎?
對於蒙召信主者的幾件忠告17究竟每一個人要按照主所給他的分位,依照主的安排和召命而行。這是我在一般教會中時常給的教訓。
18如果有人,受割禮後蒙召,就算了吧;如果沒有受割禮蒙召,不要去受割禮。
19受割禮沒有關係,不受割禮也沒有關係;唯一有關係的是遵守天主的誡命。
20你在蒙召信主時處在什麼分位,就安於這種分位吧。
21你是在蒙召時作奴僕嗎?你不必憂愁;若你能夠得到自由,不要耽誤機會。
22因為凡是在主召他的時候做奴僕的人,變成屬於主自由的工人;同樣凡是在主召他的時候是自由的人,變成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用高價贖回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了。
24弟兄們,每一個人無論在什麼分位蒙召,應該在天主臺前安於本位。
童貞的高貴25對於童女,我並沒有主的命令可傳;但是天主既賞我作忠誠的工人,我還是發表意見。
26我便相信,由於現勢的危急,人不轉變他的環境更好。
27你若有妻子,不要解脫;你若沒有妻子,不要去娶。
28你若結了婚沒有罪;處女若結婚,也不是犯罪;但是這些人在身體上要遭受許多困難;我本來願意保全你們。
29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時間縮短了;所以有妻子的人要像沒有妻子的人一樣生活;
30涕哭的人要像不涕哭的人;喜樂的人要像不喜樂的人;置買的人要像沒有錢財的人;
31享用世界的人要像不享用世界的人。因為這世界的形態正在變化。
32我願意你們沒有可顧慮的。沒有結婚的人顧慮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悅;
33結婚的人應該顧慮世上的利益,努方使妻子喜樂,他的心就分散了。
34未曾結婚的和守童貞的女子都顧慮主的利益,努力使身體靈魂都聖潔;結婚的婦女顧慮世上的利益,時常勉力使丈夫喜樂。
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利益;不是設羅網籠絡你們,卻是提示你們一種極合宜的事情,可以無擾無阻地殷勤奉事主。
36若有人因為自己的女兒年歲大了還沒有結婚覺得羞愧,並以為她應該出嫁,便讓她出嫁吧,這樣做沒有罪。
37但是若有人決定,不受任何壓迫完全自由地決定,讓他的女兒守貞,他辦得很對。
38總之讓女兒結婚的人,辦得對;讓女兒守貞的人,辦得更對。
論寡居39妻子在丈夫活着的時候,受丈夫管轄;丈夫若死去,妻子就恢復自由可以隨便再嫁,但必須在主內。
40然而如果她依照我的話終身守節,更是有福的。我相信我這話是按照天主聖神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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