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格林多人前書 4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李山甫等注釋本)-繁体中文

要尊重傳教士

1我們要努力使眾人把我們看作基督的助手,天主奧秘的施予者。

2施予者的第一種義務,就是忠實。

3至於我個人,受你們的評論,或受法院的裁判,在我看來都沒有什麼關係;就是我自己也不評論我自己。

4因為我在良心上雖然自覺無愧,但不能因此宣告無罪;審判我的就是主。

5所以你們在時間以前,在主回來以前,不要判斷人,祂要使秘密中的秘密顯露,使人心的計謀不再隱藏;那時每人由天主手中要受到應得的讚揚。

6 其實,你比別人有什麼優點呢?你所有的哪一樣不是領受的呢?你既是領受了,為什麼自誇,好比不是領受的!

8假定你們已經飽滿了,已經富足了,已經作王,而我們什麼都沒有……我還是很願意你們果真作王,使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宗徒的權位

9 所以我勸你們要摹仿我。

17因此我派了在基督裏忠誠我可愛的子第茂德到你們那裏去,使你們記憶我在基督   耶穌的訓言,在任何地方任何教會裏都是一樣的。

18有人以我個人不回到你們那裏去為藉口,便自尊自大;

19可是主若是願意的話,我不久就要回到你們那裏去,裁判那些自尊自大的人,不是按照他們的言語,而是按照他們的行為。

20因為天主的國,不在於言語,而在於行為。

21你們願意怎樣呢?希望我帶着刑杖到你們那裏去呢?或是懷着慈愛與溫和的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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