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羅瑪人書信 10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李山甫等注釋本)-繁体中文

猶太

人的責任

1弟兄們,我全心願意並祈求天主使他們得救。

2我給他們作證,他們對於天主很熱誠,但是他們的熱誠卻不合乎明智。

3他們誤解了天主的正義,並企圖建立自己的正義,因此就不順從天主的正義了。

4其實,法律是以基督為目的的,使凡是信服祂的人都獲得成義。

5 梅瑟記載着說:「人若履行法律,便將獲得生命」,

6由信德來的正義卻這樣說:「你不要心裏說,誰將升天呢?意思是說的:使基督降臨下來」。

7或者:「誰將降到深淵呢?意思就是說的:使基督自死者中復活起來」。

8但它究竟說的是什麼?它說:「言語就在你的附近,在你的口裏和在你的心裏」,就是我們所宣佈的信德的話。

9因為如果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並且在你心裏確信天主使祂自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就將得救。

10心裏的信仰足以使人獲得成義,人從口裏的承認足以使他得救。

11聖經上確實記載着說:「凡是信祂的人必不至於受辱」。

12在猶太人和希臘人間並沒有區別,都有同一的主。祂對於呼求祂的人,都同樣的大方厚道。

13其實,「凡是呼求主名的人必要得救」。

14但是如果人不信祂,怎麼能呼求祂呢?如果人從來沒有聽見說過祂,怎樣能信呢?如果沒有傳道者,人怎麼能聽見說呢?

15如果沒有人委派,他們怎麼去傳道呢?正如經上所記載的:「傳報福音者的足是何等美麗」!

16 我且問問:難道他們沒有聽見過宣講嗎?—一定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了全世界,他們的話達到了地球的極端」。

19 他又對以色列人說:「我終日伸手招呼那群不信我而逆叛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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