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 - 中文標準譯本(CSBT)-繁体中文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

1那麼,我們說我們肉體上的先祖亞伯拉罕得到了什麼呢?

2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他就有可誇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

3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

「亞伯拉罕信神,

這就被算為他的義。」

4做工的人得工錢,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

5但是,一個人雖沒有做工,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

大衛的話

6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這義與行為無關;他說:

7 「罪惡 被赦免、

罪孽被遮蓋的人,

這人是蒙福的。

8 主絕不算為有罪的,

這人是蒙福的。」 亞伯拉罕在受割禮前被稱為義

9既然如此,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我們說:「亞伯拉罕因著信,就被算為義了。」

。」

已經死了,又想到撒拉也已經不能生育,但是他的信仰卻沒有軟弱。

20他也沒有因著不信去懷疑神的應許,反而因著信得以剛強,把榮耀歸給神,

21並且確信不疑:神所應許的,神也能成就。

22因此,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了。

《創世記》15:6。

23不但如此,「被算為他的義」這句話不僅是為亞伯拉罕寫的,

24也是為我們寫的;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就將被算為義。

25主耶穌被交出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了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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