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到那起初就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的,也是親眼察看,親手摸過的。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了,我們既然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把這原來與父並在,而且顯現給我們的永久生命,傳報給你們。
3我們寫這些話給你們,是叫你們的快樂滿足。
一、上帝是光明的(1:5—2:29)5 上帝就是光,在 他裏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 他所聽的信息,又傳報給你們的。
6我們若說:「是與 他有了連屬,」還是行在黑暗裏,那就是我們說謊話,不合真理了:
7若承認我們各樣的罪: 他是信實的,也是公義的,就要赦免我們各樣的罪,也要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不義。
10假若我們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就是以 他為說謊的, 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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