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書 6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朱寶惠注釋本)-繁体中文

(同死同活)(6:1-11)

1 既是這樣,可怎麼說呢?我們可以留戀在罪裏,叫恩典加多麼?

2斷乎不可:我們這對於罪而死的人,豈可仍舊生活在罪裏呢?

3所以既歸於他死的洗禮,和他同葬,就叫我們的舉動,成為生活的新形狀,像基督憑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5我們既然在他死的形狀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聯合:

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一同被釘,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7因為這樣死的人,是已經脫罪得義了。

8也不要獻肢體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生的人,獻自己給上帝,叫肢體對上帝作義的器具。

14罪不能再主管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以下,乃是在恩典以下。

15這怎樣呢?我們既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不是的!

16豈不知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致取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要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過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所傳給你們那教訓的模範。

18得以從罪裏被釋放,就成為義的奴僕了。

19我體諒你們肉身的軟弱,現在就著人事說:你們從前,把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在當把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成為聖善。

20因為素常作罪的奴僕,在義上就不受約束。

21你們從前所做現今以為羞恥的事,到底有甚麼結果呢?那等事的終局,就是死。

22因為罪所賺的就是死;惟有上帝在於我主基督耶穌的恩賜,乃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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