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8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朱寶惠注釋本)-繁体中文

耶穌被賣(太26:47-56;可14:43-50;路22:47-53)

1 耶穌說:「我才告訴過你們,我就是!你們既是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

9這該亞法從前曾勸過猶太人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

15西門   彼得跟著耶穌來,還有一個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也跟了來,他就同耶穌進到大祭司的衙門裏;

16彼得卻站在門口,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去和看門的說了一聲,就把彼得領進去。

17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

23 他們從該亞法那裏,把耶穌解到方伯衙門裏去:當時天還早,他們自己不進衙門,恐怕沾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29因此,方伯彼拉多出來問他們說:「你們告這個人甚麼狀呢?」

30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罷。」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耶穌說:「我的國不是屬這世界的:若屬這世界,我底臣僕必要戰爭,叫我不致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底國不由於這裏。」

37彼拉多

說:「這樣,你果然是個王罷!」耶穌說:「你說的我是王,我為此而生,為此到世上來,特為要見證真理,凡出於真理的人,必要聽我的招呼。」

3818:38 彼前2:22 彼拉多問他說:「甚麼是真理呢?」

39說了這話,又出去見猶太人,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一點違法的事來:然而你們有個規矩,每逢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犯人:你們情願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

40他們又呼喊說:「不要這個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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