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希伯來人書 10 - 湛約翰-韶瑪亭文理《新約全書》(湛約翰-韶瑪亭譯本)-文言文

1蓋律法第有方來諸善之影、而非其物之真像、永不能以歷年所常獻、相同之祭、使近之者完全。

2若能、豈不、因崇事者一潔、復無有罪之良知、而停止耶。

3然在此諸祭歷年憶罪耳。

4蓋牛羊之血除罪不能也。

5是故其來入世、則曰、祭祀獻禮、爾不願、然爾為我以身備、

6燔祭罪祭爾不悅、

7我曰、視哉、我來止、載諸典册言及我、上帝、我來行爾旨。

8上既言祭祀、獻禮燔祭、罪祭、爾不願亦不悅之、是依律法而獻者。

9則曰、視哉、我來行爾旨。乃除其先、俾立其後也。

10於此旨也我儕由耶穌   基督身之一獻而得聖。

11且凡祭司、固日立以奉事而屢獻同祭、永不能去罪也、

12惟彼既為罪獻一祭、以致於永、則坐上帝之右、

13以後待諸敵置為其足凳。

14蓋以一獻而致永完全諸蒙聖者也。

15且聖神亦為證于我儕、蓋曰、

16我將與彼立此約、於斯日後、主言之矣、我將以我律法賦其心、銘其思、

17其罪、其不法端、決無記諸。

18夫既赦之、不復為罪獻祭矣。○

19兄弟乎、是故我儕於耶穌之血、既得侃然入諸聖所、

20行其為我肇創新且生之路、由幔即其形肉也、

21又有大祭司、督上帝室、

22則尚其以真心於信之充實、心灑去良知之不善、身洗以清水而近就、

23堅守希望之稱認不移、蓋許之者誠信也、

24又吾儕仁愛美行、其彼此諦思、致激勵於仁愛美行、

25勿遺會聚、如數人所貫、惟相勸勉、爾見乃日伊邇、益其如是。○

26蓋我儕既受真理之真知、若後甘心犯罪、則無復有為罪之祭、

27乃畏懼恃鞫、及火烈、將吞敵者。

28有拒摩西律法者、二三人為證、則死之不憐、

29況蹂躪上帝子、以聖己之約血為俗物、狎侮恩寵之神、爾意其人受刑、堪如何重哉。

30蓋我儕識有云、伸冤在我、我將報之、又曰、主將鞫其民。

31陷於維生之上帝手、可懼乎哉。○

32爾惟憶曩日、爾得光後、所忍苦難之大戰爭、

33或已受詬誶患難、眾觀為戲劇、或共與人受如是者。

34蓋爾曾與在縲絏者共情、又爾業被奪、爾嘉容之、自知有尤愈恆存之業也。

35故勿棄爾之侃然、大有賞報者。

36蓋爾須強忍、俾爾既行上帝旨、後受所許。

37曰蓋尚有須臾、則來者將至、彼將不稽遲。

38惟我之義者、自乎信將生、倘其縮退也、我魂不悅之。

39然我儕非縮退致淪亡者、乃有信以致獲魂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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