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是我將何以言、吾祖押拉函、依形肉、所得何也。
2夫若押拉函自行而見義、則有誇端、然向上帝則無之。
3蓋經云何、押拉函信上帝、遂以此為義而歸之。
4且夫行者、其賞非依恩歸之、依所宜也。
5無所行、而信乎義不虔之人者、則以其信為義歸之矣。
6如大衛亦言及人、在行外、得上帝以義歸之者之福、
7曰、人得赦其不法、得蓋其罪者、福矣。
8決不以其罪歸之者、福矣。
9此福也及於受割者歟、抑亦及於未受割者歟。蓋吾云、押拉函之信以為義歸之。
10然則如何歸之、於割乎、抑未割非於割也、乃於未割、
11又受割之兆、即其未受割而有信為義之印證、以致為眾由其未受割而信者之父、致義歸之、
12亦為受割者之父、即彼、不第自乎割禮、乃亦行吾父押拉函未受割時而信之迹也。
13蓋許押拉函及其裔為世界之嗣、非由法乃由信之義。
14蓋若自乎法者為嗣、其信則虛、許亦廢矣。
15蓋有法則致怒、無法則無犯也。
16故自乎信、使依乎恩、致許遂堅於諸裔、不惟自乎法、乃亦自押拉函之信者、是乃我眾之父、
17對越乎其所信之上帝、乃蘇諸死者、呼諸無而若有也、如經載云、我使爾為多邦之父。
18彼在望而信出望外、以致為多邦之父、依先所云、爾裔將若是然。
19思己身既若死、年近百齡、及撒拉胎絕、而信不懦、
20且向上帝之許、遂不以不信而貳其心、惟以信彌能歸榮上帝、
21其信之充實者、以上帝所已許、其亦能成也。
22故以為義歸之。
23經載以歸之之言、不第因彼、
24亦因我儕也、我儕、若信乎自諸死而起吾主耶穌之上帝、則將以我之信為義矣。
25耶穌者曾因我之過端而被付、曾因我之得義而見起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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